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1013日—1018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阳街道文华路中国粉丝经济文化产业基地二楼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95-86771212。

报名方式:报考者附件下载《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于2020101818: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ohorc@163.com,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环保局内勤辅助01岗)。

3、报名提供材料和证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三下载)、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中报名表需贴上报考人员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免收报名费;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材料,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ƒ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者联系方式未保持畅通等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程序

1、初步筛选。针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证件,招聘审查组对报考人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的基本及具体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初步筛选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每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提出拟聘用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4、政审。体检通过的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开具综治证明及卫计部门开具计生证明交至本单位。发现人员有违规等其他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按照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

5、确定聘用人选。确定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聘用方式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劳务派遣机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因工作要求,聘用人员需派驻到晋江市各个镇、街道环保中队工作,聘用人员需服从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安排和管理。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595-86771212咨询。

3、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