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概况】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证书说明】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报考条件】
三级申报条件:
1、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者。
注:以大专以上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三级的资格考试。
二级申报条件:
1、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三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0年的;
3、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的;
5、获得硕士研究生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年以上的。
【鉴定科目及方式】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时间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综合应用、案例分析、食谱编制、应用计算题,时间15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二级(技师)须进行综合评审(完成本职业相关内容的论文一篇,论文题目由各地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出备选题目由考生任意选择后撰写。由考评小组根据论文评定标准分别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核成绩)
【统考时间】
鉴定时间为每年3、6、9、12月。
【培训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营养师基础、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咨询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校学生需提供在学证明,加盖院办公章);黑白免冠相片1寸2张、2寸4张(背面备注姓名);在职人员提供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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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鉴定费 |
教材费 |
培训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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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共营养师 |
260 |
120 |
1900 |
2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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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公共营养师 |
260 |
120 |
2800 |
3180 |
二级需加考综合科目(目前还不需要参加论文答辩)费用350元/人。
地址:晋江乌桥头人力资源大厦3楼
【联系方式】洪老师:18650756511 柯老师:8677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