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拟合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晋江晋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01岗,内勤人员,1名
福建省晋江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02岗,市场营销专员,1名
福建省晋江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03岗,内勤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须无条件服从集团和权属公司之间岗位调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⑥应聘人员需符合亲属回避制度,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存在亲属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具体要求
(1)年龄条件
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专业条件
附件1所示的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四、招聘程序
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9日下午17:30截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其他相关资格及荣誉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⑥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bohorc2@163.com,压缩文件标题为“姓名+晋江产投+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95-36771333。
(二)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厚人力”公众号予以公示3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3.此次招聘的编外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博厚人力”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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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